陈东升 见习记者 王春 彦明 李阿盈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平台扩展了现实生活的空间。通过一些交流工具可以在网上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甚至传情达意,确立恋爱关系。但“网恋”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在现实中寻找着陆点,他们将从网上的交流转移到现实中的约会甚至发展成一夜情或者变成露水夫妻。已婚者参与网恋会对现实婚姻造成影响。在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浙江嘉兴市海盐法院就受理了5起因“网恋”诱发的离婚案件,现均已调解离婚。
不满现实婚姻现状 寄情虚拟网络世界
今年40岁的王某,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店,与比自己大一岁的丈夫丁某结婚多年,二人还育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平日里,丁某以老实勤恳著称,工作出色,经常加班,但王某却觉得丈夫太不解风情,不会甜言蜜语,生活少了几分浪漫。而她在上网时结识的一位男性网友,却恰恰与丈夫相反,非常关心她、体贴她。久而久之,她觉得网友强过丈夫百倍,遂于2012年7月起诉离婚。
对许多已婚女性来说,平淡的婚姻生活有较多生存压力和生活琐事的烦恼,这与她们设想的浪漫婚姻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对现实婚姻家庭会滋生不满。另外,夫妻双方长时间的相处也容易产生厌倦感。人们憧憬着美好的婚姻,但现实生活中一时很难获得满足,一旦寄希望于网络世界便一发不可收拾。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已婚男女可以接触到各种类型的人士,通过网络平台,彼此更容易沟通交流。而网络的虚拟性,又为他们实现浪漫的爱情提供了条件。实践中,虽然一些已婚者的网恋是为了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些新鲜感,但当他们不满足于网上交流而移居网下,走入现实时,“网恋”就可能成为婚姻破裂的前奏。
网络身份塑造随意 无需为现实生活买单
现年27岁的张某,目前在一家外企上班,与29岁的丈夫田某及公婆共同居住在一起。田某家人把张某看成自家人,平日里并不会刻意去照顾她,而田某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不能在家吃饭,家人又没有及时给下班的张某做饭。长久下来,张某认为婆家不关心自己,因此而矛盾日深。其后,张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大城市的男网友,该网友自称拥有相当财富,要求她离婚,并将小孩要过来,离婚后会给她买一套房子。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告知了男网友,但男网友却回复说最近要出国做生意,没时间照顾她。
在网络世界恋爱,网络主体可以不必受到现实条件的约束扮演自己所希望的角色,网络身份的强烈塑造性,可以以任何形象出现,这弥补了现实中的缺憾。并且,网恋的主体为塑造自身形象可以随意许诺对方,不须承担现实中的责任和付出辛劳。这与现实相比较,既可从他人的爱慕或追求中获得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又无须付出太多的辛劳。所以,一些已婚者沉迷于网恋。
社会压力大 网络释压好途径
阿丽虽然才刚刚三十出头,却是一家企业的中层领导,平时工作很是忙碌。与丈夫阿明结婚多年,夫妻感情却很一般,平时在家里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阿丽作为一名职业女性,在家是媳妇、妻子、母亲,在外是企业里的骨干,顶着女强人的头衔,压力很大却苦于无处释放。渐渐地,她喜欢上了网络聊天,在聊天中她认识了很多不同的男性,彼此之间的讲话较为暧昧。阿丽认为网络是一个很好的释放压力的平台,丈夫阿明却认为阿丽搞网恋精神出轨不可原谅,随即提出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有一些“网恋”者,为生活四处奔波,承担很大的压力。现实婚姻生活中又承担着许多无法逃避的责任,当这些责任形成的压力积累到一定量时,这些已婚者就急需寻找释放的途径。互联网心理学理论认为, 网民通过网络进行交往的主要心理动机之一是为了释放压力。所以,当他们在虚拟世界中寻找到“世外桃源”般的恋爱时,便沉浸其中。在已婚者眼里,“网恋”既剔除了现实中应承担的责任,又提供了享受愉快爱情的途径。
网络虚情摧残现实真恋
在第一个案例中,法官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告知王某沉迷“网恋”对家庭的伤害,希望双方能调解和好,但未见成效。原告王某与被告丁某在签收离婚调解书后,王某马上与网友联系,说自己已经离婚,现无居住的地方,并要求他也离婚。但第三天,法官接到丁某的电话,得知王某每天晚上都到他和儿子共住的房间走一圈,看着他们,也不说话。法官告诉丁某,这是王某已经后悔的表现。法官想给双方再做和好工作,但丁某觉得伤害太重,不愿和好。过了一个星期,王某搬出了丁某家。在海盐法院审理的多起“网恋”诱发的离婚案件中,法官都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希望能够挽救这些因 一方沉迷“网恋”而走向破裂边缘的婚姻,但最终都因感情伤害太深而无法挽回。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网恋”成为感情破裂的依据,但已婚者沉迷网恋,极易影响现实的夫妻感情,诱发婚姻破裂。虽然网络世界是虚拟的,网络中的身份可以随心所欲的塑造,但参与其中的网络主体确是真实存在的人,双方的感情也是由现实中的人进行沟通交流的。虽然环境是虚拟的,但双方的感情确是真实的,这种交流虽然只局限于思想上,但因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排他的,两者无法兼容,长此以往,势必伤害夫妻感情,引发矛盾。
在第二个案例中,被告田某的代理律师提供了大量原告张某与该网友在外开房约会的证据,田某也要求离婚,并提出损害赔偿。张某虽然发现男网友欺骗自己,但此时已骑虎难下,双方最终以离婚收场。已婚者沉迷“网恋”,并为此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从网络世界移居到现实生活中而不惜背叛婚姻,背叛家庭。一旦“网恋”形成现实中的“婚外恋”就会引发婚姻破裂。
法官提醒,因“网恋”诱发的离婚人数有增长的趋势,“网恋”对于未婚者来说,可能是寻找爱情的新途径,但已婚者沉迷“网恋”可能成为婚姻破裂的诱因。双方面对生活的压力以及家庭中的矛盾不应逃避责任,寄托于网络寻求虚幻的快乐,而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以夫妻和睦为出发点,经过沟通交流,采用妥善的方式解决问题,方能使得家庭幸福。